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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758297/2017-001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华蓥市农业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公开日期: 2017-11-30 发布机构: 农业局
信息类别: 规划计划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广安市委市政府、华蓥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不断提升我局工作的透明度和服务群众的水平,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局办公室,由分管办公室副局长曾兰玲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为政务公开工作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协调实施政务公开工作,督促其他站股室配合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正常运行。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扎实做好现代农业的信息公开,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公开,拓展政务公开平台,推行依法透明公开行政,转变意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实现政务公开工作常规化、主动化,政务工作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促进农业局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工作内容

  (一)农业局职能信息公开。农业局主要职能,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职能,领导及成员构成,并及时更新人员变动情况。

  (二)农产品价格信息公开。每周发布蔬菜、水果和生猪价格行情,转载农业部、农业厅发布的国内、省内主要农产品价格行情。

  (三)农业政策法规信息公开。主要包括国家、省及市政府、省厅颁发的有关种植、养殖、农机和水产行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加大惠农政策公开力度,深入解读农业产业扶贫、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合作制改革、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农业补贴等政策措施。

  (四)农业行政审批信息公开。主要包括农业局有关行政审批的设定、调整和取消,及办事指南、申报指南和办理情况,收费等信息。推动县、乡政府及时公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公开其登记颁证等工作进展情况,方便农民知情、参与和监督。

  (五)农业标准信息公开。公开种植、养殖、农机和水产行业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及技术规程等。通过编印手册、组织专题培训、技术干部下乡讲解,让农民看得到、听得懂,更好地推进我市农业发展。

  (六)重大项目和公共资源信息公开。各业务科室、站所及时公开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的审批、核准、备案以及项目实施过程、结果。注重“三公”经费的公开工作,对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进行详细公开,政府采购、公务用车情况、公务接待等情况。

  (七)重点问题回复工作的信息公开。进一步做好针对农业方面人大代表的建议和政协委员的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农业信息,通过网络平台,主动公开,答复申请人。

  四、措施保障

  (一)加强领导。局党组要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担负起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结合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及时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研究解决政务公开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年底政务公开工作的工作汇报大会,领导小组组长听取本年的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下年工作。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开展不到位的情况,及时于与纠正,确保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明确责任。实行“谁牵头负责,谁组织落实”的分工负责制,分管领导具体抓政务公开工作,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具体承办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事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人管、有人干。

  (三)讲求实效。政务公开工作要从实际出发,始终遵行严格依法、及时便民、全面真实、注重实效的原则,采取事前、事中、事后公开相结合,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和及时公开相结合,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相结合的方法,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进一步加强政务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与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结合起来,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结合起来,上下联动,整体推进,努力取得政务公开工作的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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