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758262/2016-0000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信息名称: | 华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切实做好2016年春节及“两会”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 ||
公开日期: | 2016-02-23 | 发布机构: | 林业局 |
信息类别: | 应急预案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国有林场:
春节将至,全国、省、市“两会”也将陆续召开。随着打工返乡人员的增加,春节期间群众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活动将剧增,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将进一步增加,加之草木干枯,极易引发山火,故森林防火形势更加严峻,任务更加艰巨。为确保2016年春节及“两会”期间森林防火形势稳定,防止发生森林火灾,确保广大市民度过一个祥和安定、欢乐喜庆的节日。现就春节及“两会”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防火责任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春节及“两会”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及中、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决定部署结合起来,强化底线思维、红线意识,坚持警钟长鸣,牢固树立森林保护意识,要充分认识到华蓥山的森林资源是华蓥人民宝贵的生态资源和经济资源,还是城市的重要绿肺。森林资源保护的责任重于泰山,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要求落实责任,认真履职尽责,坚持“谁管辖、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和“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将区域内的森林防火各项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防火意识
节前、会期,都要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认真制定森林防火宣传方案,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普及森林防火知识,增强全民森林防火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森林防火、参与森林防火的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网络、手机短信、森林防火专用MP3播放器等媒体和宣传栏、警示碑牌、标语、喇叭等方式,因地制宜开展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森林防火条例》等规章制度,教育局要加强中小学生寒假前的宣传教育,做到发动到人、宣传到户,家喻户晓。乡镇(街道)和林场要在重要路段沿线和重点路口,刷新、设置醒目的森林防火警示标语牌,设置检查站卡,加强对入山人员的防火宣传,提高对森林防火重要性的认识。要广泛宣传森林火险报警电话12119,让全市人民群众都知晓其用途。大力宣传森林火灾预防、扑救、林区火源管理规定、火灾自救等知识,不断增强林区群众自觉防火、安全用火、科学用火的意识,努力营造“人人防火,树树平安,时时防火,国泰民安”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加强野火管理,消除火灾隐患
各单位在春节及“两会”前要组织开展一次森林防火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各项森林防火措施的落实情况,重点地段是否存在森林火险隐患。要对林区上坟烧纸等用火行为进行安全用火检查监督,积极引导广大群众移风易俗,文明祭祀,林区严禁燃烧香、蜡、纸、烛,禁止在林缘、名胜景区燃放烟花鞭炮,让“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成为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全面加强野外生产、生活用火监管并严查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并做好相应的应急准备,在检查中发现的森林火险隐患要及时消除,在节前整改必须完毕。加强对巡山护林人员管理,加大其巡山力度,对重点地段要死看硬守,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
四、进入戒备状态,做好扑救准备
春节、“两会”期间,各单位要密切注意气候变化,充分考虑各种不利因素,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及时完善处置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措施。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和有关部门要做好人、财、物的充分准备,补足配齐各种扑火机具、车辆、物资等防火物资装备,并保持良好的技术性能,维修完善防火基础设施。各扑火队伍要相对集中待命,进行必要的训练。一旦发生山火,主要领导要亲临一线组织指挥扑救,在扑火中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绝对确保扑火救灾人员的安全。要禁止老人、未成年人和孕妇等人群参加森林火灾扑救。
五、严格值班制度,严明工作纪律
各单位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昼夜通讯畅通,确保指挥调度及时有效。要随时掌握辖区森林防火动态,遇有火情发生,要及时了解火场基本情况,掌握火势发展动态,按规定要求和程序上报。为确保工作落实,严肃防火纪律,春节和“两会”期间,凡因擅自脱离岗位而造成重大事故的,将追究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对迟报、瞒报和“关门打火”贻误战机的,一经发现,要从严查处。
在2月5日前,各单位将最新的《2015年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值班安排表》,报送到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春节期间,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要在每天下午4时之前,向市林业局(市防火办)(电话:12119)报告当天情况,有火报火情,无火报平安。
华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
2016年1月12日
春节将至,全国、省、市“两会”也将陆续召开。随着打工返乡人员的增加,春节期间群众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活动将剧增,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将进一步增加,加之草木干枯,极易引发山火,故森林防火形势更加严峻,任务更加艰巨。为确保2016年春节及“两会”期间森林防火形势稳定,防止发生森林火灾,确保广大市民度过一个祥和安定、欢乐喜庆的节日。现就春节及“两会”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防火责任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春节及“两会”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及中、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决定部署结合起来,强化底线思维、红线意识,坚持警钟长鸣,牢固树立森林保护意识,要充分认识到华蓥山的森林资源是华蓥人民宝贵的生态资源和经济资源,还是城市的重要绿肺。森林资源保护的责任重于泰山,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要求落实责任,认真履职尽责,坚持“谁管辖、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和“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将区域内的森林防火各项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防火意识
节前、会期,都要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认真制定森林防火宣传方案,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普及森林防火知识,增强全民森林防火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森林防火、参与森林防火的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网络、手机短信、森林防火专用MP3播放器等媒体和宣传栏、警示碑牌、标语、喇叭等方式,因地制宜开展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森林防火条例》等规章制度,教育局要加强中小学生寒假前的宣传教育,做到发动到人、宣传到户,家喻户晓。乡镇(街道)和林场要在重要路段沿线和重点路口,刷新、设置醒目的森林防火警示标语牌,设置检查站卡,加强对入山人员的防火宣传,提高对森林防火重要性的认识。要广泛宣传森林火险报警电话12119,让全市人民群众都知晓其用途。大力宣传森林火灾预防、扑救、林区火源管理规定、火灾自救等知识,不断增强林区群众自觉防火、安全用火、科学用火的意识,努力营造“人人防火,树树平安,时时防火,国泰民安”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加强野火管理,消除火灾隐患
各单位在春节及“两会”前要组织开展一次森林防火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各项森林防火措施的落实情况,重点地段是否存在森林火险隐患。要对林区上坟烧纸等用火行为进行安全用火检查监督,积极引导广大群众移风易俗,文明祭祀,林区严禁燃烧香、蜡、纸、烛,禁止在林缘、名胜景区燃放烟花鞭炮,让“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成为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全面加强野外生产、生活用火监管并严查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并做好相应的应急准备,在检查中发现的森林火险隐患要及时消除,在节前整改必须完毕。加强对巡山护林人员管理,加大其巡山力度,对重点地段要死看硬守,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
四、进入戒备状态,做好扑救准备
春节、“两会”期间,各单位要密切注意气候变化,充分考虑各种不利因素,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及时完善处置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措施。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和有关部门要做好人、财、物的充分准备,补足配齐各种扑火机具、车辆、物资等防火物资装备,并保持良好的技术性能,维修完善防火基础设施。各扑火队伍要相对集中待命,进行必要的训练。一旦发生山火,主要领导要亲临一线组织指挥扑救,在扑火中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绝对确保扑火救灾人员的安全。要禁止老人、未成年人和孕妇等人群参加森林火灾扑救。
五、严格值班制度,严明工作纪律
各单位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昼夜通讯畅通,确保指挥调度及时有效。要随时掌握辖区森林防火动态,遇有火情发生,要及时了解火场基本情况,掌握火势发展动态,按规定要求和程序上报。为确保工作落实,严肃防火纪律,春节和“两会”期间,凡因擅自脱离岗位而造成重大事故的,将追究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对迟报、瞒报和“关门打火”贻误战机的,一经发现,要从严查处。
在2月5日前,各单位将最新的《2015年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值班安排表》,报送到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春节期间,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要在每天下午4时之前,向市林业局(市防火办)(电话:12119)报告当天情况,有火报火情,无火报平安。
华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
201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