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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758262/2016-000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华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2016年森林防火工作的意见
公开日期: 2016-02-23 发布机构: 林业局
信息类别: 应急预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国有林场:

  为切实做好2016年全年森林防火工作,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确保森林生态安全。现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市森林防火工作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全省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方针,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条例》各项规定,建立健全森林防火责任制度,着力强化野外火源管理,全面加强基层防火能力建设,坚持依法治火、科学防火,不断提升森林防火综合防控能力,有效降低灾害损失,确保全市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全面加强森林防火能力建设,扎实推进森林防火基层防控能力和森林防火体系建设;积极向上争取森林火险综合治理项目,全面提升综合防控能力;严防森林火灾,杜绝较大以上森林火灾,森林火灾损失率控制在0.1‰以内。

  三、工作重点

  (一)强化领导,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

  1.严格落实领导责任。严格执行各级党委、政府领导负责制,乡镇(街道)、国有林场主要领导是森林防火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全面负责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安排部署、监督检查,解决森林防火工作中的具体问题,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必须亲临前线指挥。分管领导是森林防火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必须全面抓实森林防火的各项工作,负责辖区防火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

  2.严格落实业务部门责任。乡镇林技站和林场负责防火办公室是森林防火各项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和措施的具体实施者,负责日常森林防火工作的安排部署、组织管理、督促检查、对火灾的及时处置和扑火兵力的调度指挥;防火期内,主要领导和工作人员必须24小时值班。森林公安机关负责对全市森林火灾案件的调查处理,保障火灾现场的治安秩序,预防不稳定因素的发生。

  3.严格落实指挥部成员单位责任。各成员单位要及时调整森林防火指挥机构领导和相关组成人员。要按照《华蓥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督促指导,确保本行业本系统森林防火安全。成员单位落实好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和任务,按照管理权限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4.严格落实森林经营单位防火工作责任。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以及在森林防火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要建立森林防火责任制度,划定森林防火责任区,确定森林防火责任人,配备森林防火设施设备,确保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扑。铁路、公路、电力、电信线路和石油、天燃气管道的森林防火责任单位,要落实管护区的森林防火责任,配合做好铁路、公路以及管道沿线森林火灾危险地段的防火工作。

  (二)狠抓宣传教育,切实营造全民防火氛围

  1.充实森林防火宣传内容。坚持把《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和《四川省林区野外用火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作为宣传工作的重中之重,着力强化群众法治意识,提升依法治火的理念。注重向林区群众宣传违规用火的危险性和发生森林火灾的危害性,明确森林火灾报警电话12119,传授生产、生活用火、防扑火知识和紧急避险常识,不断提高林区群众安全用火、安全防火的能力素质。及时宣传森林防火成功经验做法及先进事迹,曝光违规用火和森林防火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用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警示群众,努力营造群防群治、群策群力的全民防火氛围。

  2.创新森林防火宣传形式。在充分发挥传统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手段的基础上,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传媒的作用,注重与电信、移动和联通等通讯公司的合作,不断创新宣传教育工作方法。要坚持因人而异,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采取宣传法律、法规,发放、张贴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普遍性宣传;采取召开会议、集中学习等方式,加强干部群众的宣传;采取引导、警示的方式,加强对受传统习惯影响较深的中老年人的宣传教育;采取课堂宣讲和板报宣传的方法,强化对中小学生森林防火意识的培养;不断加强对丘陵平坝地区的森林防火宣传,确保森林防火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坚持长抓不懈,强化宣传教育的持久性。要对现有的宣传设施进行重新规范和刷新,确保做到设置合理、标准规范、外形美观、内容醒目。要把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融入到日常管理中,广泛采取顺口溜、手机短信等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进行宣传,切实把宣传教育做深、做细、做实,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真正把预防森林火灾变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3. 发挥职能部门作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经常组织各中小学校扎实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进校园“六个一”活动,充分利用校园宣传栏、班级黑板报、校园广播等,加强对中小学生森林防火知识宣传,通过“小手拉大手”,真正实现“教育一个,引导一片,带动一面”的目的。气象部门要在气象服务中增加森林防火内容,对全市群众进行森林防火知识的全面普及宣传;各乡镇(街道)要督促村(居)、组干部走村入户,通过院坝会议、打招呼、发放森林防火明白纸等形式,向群众开展面对面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各国有林场要组织开展广泛深入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有效强化进山人员的森林防火安全意识。要继续利用手机短信群发平台,及时向市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各级党委政府和村社负责人,巡山护林人员进行定向宣传。

  (三)注重关口前移,全面提高预警防范能力

  1.提高火险预报质量。各单位要和气象等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坚持森林火险形势会商制度,科学判断森林火险等级;要重点关注省、市火险警报,及时发布本地中短期预报和高火险警报。要把森林防火工作的关口前移,全天候监测高火险时段,适时发布预警预报。对省、市通报的火情热点,要在第一时间核查、第一时间反馈。各类森林经营管理单位和基层组织,要建立健全岗位责任、火源监管、联防联护、火情监测等基本规章制度,确保火情早发现、早处置、早扑灭。

  2.强化野外火源管理。贯彻落实《四川省林区野外火源管理办法》,切实管住野外火源。一要抓好人员管理。森林防火关键是防人,防住人也就防住了火。各单位要在林区道口和景区入口设置防火检查站,对进山人员认真进行登记,高森林火险期入山道口要24小时有人把守,坚决杜绝带火进山的现象,坚决把火种火源堵在山下林外。对智障等特殊人员要有专人看管。对林区施工作业人员和外来人员要逐一开展防火宣传和培训,增强防火意识。二要抓好火源管控。树立依法治火的理念,严格执行《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林区野外火源管理办法》,依法从严审批野外用火,禁止林缘烧荒用火,严厉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达到4级以上高火险天气,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对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居民生活用火要落实防火责任,严格管理,确保做到火源管理人员在配置数量和布设地点上真正落实,火源清查和分片监管巡护责任人要真正落实,对火源管理巡护监管人员在岗在位情况的稽查责任要真正落实。所有护林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对玩忽职守擅离岗位的,要追究主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党员、干部应当带头文明祭奠、低碳祭扫,主动采用敬献鲜花、植树绿化、踏青遥祭、经典诵读等方式缅怀故人,弘扬慎终追远等优秀传统文化,不得在林区、景区等禁火区域焚烧纸钱、燃放鞭炮”。全市党员干部不但自己要模范遵守,要主动宣传、积极推广文明低碳的现代祭扫方式,努力使群众从实地实物祭扫转到对逝者的精神文化传承上来。三要严把用火审批防线。要按照《森林防火条例》科学划定防火区和高火险区,界定防火期和高火险期。要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切实加强对计划烧除的指导,确保安全用火。在高火险期要采取果断措施,停止一切野外用火。四要强化联防联保防线。要将每个山头地块的管护责任落实到人头,实行村民联防。对智障人员、老人儿童等特殊人群要落实专人监护,严防玩火弄火引发火灾。

  3.加强森林防火检查。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要加大检查督导力度。要认真梳理历年来森林火灾发生情况,总结特点规律,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的整治工作。防火戒严期以及元旦、春节、春季、清明、五一、佛事活动、高温干旱期间,要采取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森林防火检查,对责任区域内的森林火险隐患进行全面、严格的排查,及时彻底的整改各类隐患,确保森林防火形势安全稳定。

  (四)夯实工作基础,全面提升综合防控能力

  1.切实开展重点森林火险区综合治理。按照《全国森林防火规划(2016—2025年)》要求,紧密结合华蓥实际,认真组织踏查摸底,修订第二期项目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积极向国家林业局和省林业厅争取重点森林火险区综合治理第二期项目,进一步提升全市森林防火科技含量,完成我市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建设,努力构建灵敏高效的森林防火指挥系统。

  2.深入推进基层防火能力建设。坚持抓硬件建设与软件配套相结合,抓队伍建设与制度建设相结合,继续深入推进重点林区“六有”(有队伍、有经费、有制度、有预案、有装备、有措施)乡镇建设。在抓好物资储备的同时,要把重点林区乡镇(街道)、国有林场、林业开发企业及森林经营单位的森林防火物资储备纳入统一规划,按照点面结合、分片储备、全面兼顾、重点保障的原则,督促各有关单位建立与其森林防火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物资储备库。不断加强基层扑救森林火灾的物资储备,为快速扑救森林火灾创造条件。

  3.扎实抓好森林防火队伍建设。按照《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的要求,尽快建立森林防火专职指挥制度。要大力加强市防火办自身建设,落实人员编制,改善工作环境,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森林防火指挥控制和应急处置能力。大力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尽早组建森林消防专业队。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及相关村社要按照森林防火的面积大小、重点林区村的多少及防火难度的大小,组建20人以上的森林消防应急队或义务扑火队;要指导驻林区单位企业按当班人数的40%组建义务扑火队伍。认真组织森林消防队伍培训。采取以会代训和短期集中培训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实践操作相结合的方式,分批组织各类防火队伍学习林火原理、指挥程序、安全避险等理论,熟悉风力灭火机、油锯等扑火机具的性能和操作方法,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扑火队伍演练,有效提高森林消防队伍的扑火作战能力。

  (五)强化应急值守,全面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1.认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根据《华蓥市森林防火应急预案》规定,抓紧修订完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进一步明确各级指挥部成员单位、相关人员的森林防火职责,完善分级、分类的应急响应行动,落实资金、物资和技术等各类保障措施,确保预案的操作性和实效性。要按照预警分级响应预案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好预案演练,使相关部门和人员真正熟悉预案内容,明白自身职责,通晓工作流程。一旦发现火情,确保预案立即启动、各级迅速响应、运转流畅有效,确保在最短时间内组织领导到位、技术支持到位、资金物资到位、扑火人员到位,高效妥善处置火情。

  2.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防火期及重要节假日期间,各级森林防火机构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全天候监测森林火情,对高火险天气要实行森林火情日报告制度,确保发生火情能够迅速调度和指挥扑救。要严格按照归口管理的原则,逐级上报森林火灾情况和处理情况。森林防火紧要期,森林消防队伍要保持电话24小时保持畅通,确保一有火情能够快速集结、迅速反应。凡因值班人员离岗、漏岗,迟报森林山火情况,导致火灾损失扩大的,要坚决依法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3.切实抓好科学扑救指挥。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立即按程序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在最短时间内实现组织领导到位、扑救人员到位、技术指导到位、后勤保障到位,确保“打早、打小、打了”。要加强森林防火指挥体系研究,不断提高科学扑救指挥能力。要坚持“专群结合、以专为主”原则,首先动用森林消防专业队伍,要充分发挥当地武警内卫部队、驻军、民兵预备役部队的突击骨干作用,严禁组织妇女、儿童、老人等人员直接参加一线扑火。要切实把扑火人员和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尊重规律、正确决策,严密组织、科学指挥,做到兵力部署合理、战术运用得当。扑救中既要尊重扑火规律,加强对直接扑打的技术指导,又要注意实施紧急避险,在兵力输送、人员驻扎、食品饮水、疏散撤离等环节上确保安全,坚决禁止盲目蛮干,尤其是在扑大火、打恶仗的过程中,更要避免造成人员伤亡。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增加投入。各地要按照要求,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的森林防火经费保障机制。坚持把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及装备能力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当地林业发展和生态建设规划,将森林防火基础建设、队伍建设、物资储备、森林防火宣传、检查等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要将巡山护林人员工作补助纳入财政预算,切实保障森林防火物质储备和各种装备,有效应对森林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督查督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定期对各乡镇(街道)、林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森林防火工作的安排部署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继续实行防火工作目标管理,认真抓好森林防火管护责任制、驻林区单位防火责任制、巡山护林责任制的落实。通过层层签订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切实把森林防火责任制落实到山头地块,落实到具体人头,确保林有人护、山有人巡,火有人管、责有人担,确保森林防火工作落到实处。

  (三)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落实《森林防火条例》、《四川森林防火条例》和《广安市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办法(暂行)》,对因领导不力、预防措施不到位,特别是领导责任制不落实、火险隐患整改不及时,连续发生森林火灾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要加大火灾案件的查处力度,对发生的较大以上森林火灾,严格按照“火灾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火灾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火灾隐患整治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清火灾原因,依法严惩火灾肇事者。

  华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

  2016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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