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人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人数
招聘人数共计35名(限男性),其中文职类5名,勤务类30名。
二、招聘条件及从事工作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二)文职:具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汉语言文学、公安学、法学、计算机专业优先);
勤务:具备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士兵优先);
(三)年龄在20周岁~30周岁;
(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高168cm以上,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从事工作:治安巡防、文秘、车辆驾驶等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曾被追究过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二)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三)曾因违法违纪等原因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四)曾在公安机关工作违反管理规定被辞退的;
(五)曾在公安机关工作辞职后未满一年的;
(六)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及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规定不得聘用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0日--10月2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华蓥市公安局政治处312办公室(广华大道一段285号,实验学校斜对面)。
3、联系电话:0826-4863425、0826-4863426。
4、报名方式: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毕业证书、退伍证、驾驶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竟聘资格。
(二)考试程序
1、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文职类:总成绩100分(笔试60%、面试40%),体能达到相应标准。
3、勤务类:总成绩100分(笔试30%、体能30%、面试40%)。
4、笔试:测试时间90分钟,内容为(法律常识、时事政治、公文写作)。
5、体能测试:按《公安民警体育锻炼标准评分表》标准组织实施。
6、文职类面试: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职位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并参加体能测试。
勤务类面试:根据考生的笔试及体能成绩总和从高到低,按招聘职位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三)体检。根据应聘人员的最终成绩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四)政审。应聘人员体检合格后,由公安局下发政审表,应聘人回户籍地派出所政审,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公示。经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公安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若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政审、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可按有效成绩依次递补。公示期满无不良反应,按规定签订临聘人员劳动合同。
四、有关待遇
1、聘用人员经济待遇,参照华蓥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标准执行。
2、按照国家规定政策标准购买相应保险,用人单位缴纳单位部分,个人缴纳部分在工资中扣除,由用人单位代为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