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1.事项名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2.办理部门:华蓥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
3.办理地点:华蓥市人社政务分服务中心城乡居保统筹征集窗口(二楼服务大厅)
4.办理时间: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5.办理时限: 1个月;
6.联系电话:0826- 4839711
7.收费情况及依据:不收费
8.法律依据:1、《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2、《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18号)。
二、办理流程
初审:窗口工作人员对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一次性告知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补正相关全部材料内容。
审核:行政审批股相关专业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专业审核,出具审核意见。
审批:被授权人复核申请材料,依法作出审批决定,并为参保人建立个人账户。
出具审批决定:窗口工作人员根据审批决定,按要求出具审批决定,通知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到窗口领取,并出具办结通知书。
三、办理条件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再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四、所需资料
1、户口簿原件(查验)及复印件1份;
2、居民身份证原件(查验)及复印件1份;
3、1寸彩色照片2张;
4、农村户籍持信用联社、城镇户籍持农业银行开户的存折(卡)复印件1份;
5、《华蓥市城乡居民参保登记表》1份;
6、重度残疾人缴费困难群体需出具县级以上残联办理的《残疾人证》(查验)及复印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