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申报
二、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华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的通知》(华府办发〔2011〕164号)。
三、申请条件
1、参保范围及对象:(一)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和退休(职)人员,(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包括:自主创业、自谋职业人员;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无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等),(三)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及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被征地农民;
2、城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变更和注销,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四、办理材料
(一)新参保单位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单位参保申请书、员工工资花名册;
年度缴费基数申报需提供本单位上年度12月职工工资花名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增减人员、退休、死亡人员的相关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三)个体新参保人员和续保人员需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各一份、一寸近期免冠彩照一张。
(四)华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参保登记申请表;
五、办理地点
华蓥市红星四路8号政务服务人社分中心新二楼社保大厅
六、办理程序
1、申请。窗口人员初审,明确用人单位应交材料,申请材料准备好后,向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分中心医保大厅窗口提出申请。
2、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否则,不予受理并说明原因。
3、审批。单位领导签字审批(1-2个工作日)。
4、办结:大厅办理相关手续,通知用人单位经办人员缴费、建档、办证。
七、办理时间:工作日内
八、办理时限: 2个工作日
九、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联系电话: 0826-4821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