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二、申请条件
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
三:申报材料
旧身份证原件、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集体户口的,需要本人页和首页)。
四、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户口簿、旧身份原件到相应窗口提出申请;
第二步:拍摄身份证照片及采集指纹信息;
第三步:接到领证通知后到办证点领取身份证(也可办理快递邮寄到指定地点)并上缴旧身份证。
五:办理时限
办理:当即办理
发放:自办理后原则上六十日之内发放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超过三十日。
六、收费标准
损坏换领的每证40元;未损坏换领的每证20元。
七、联系(办理)地点
户口属于华蓥市双河街道办事处的在华蓥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局窗口(二楼服务大厅)办理,户口属于各乡镇的在各乡镇派出所办理
八、联系方式
政务中心联系电话:0826-4892110
古桥派出所:0826-4861116
华龙派出所:0826-4821248
明月派出所:0826-4722110
永兴派出所:0826-4371203
禄市派出所:0826-4871989
天池派出所:0826-4331209
阳和派出所:0826-4572178
高兴派出所:0826-4551622
观音溪派出所:0826-4782426
溪口派出所:0826-4661132
庆华派出所:0826-4686110
红岩派出所:0826-4337110
政务服务投诉电话:0826-4832196
行政效能投诉电话:96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