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华蓥职教中心、教师进修校、实验幼儿园: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6〕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巩固成果,抓好政策落实
各校要继续贯彻落实《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广安府办函〔2014〕62号)的各项要求,认真制订2016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夯实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改革成效,不断促进教育公平。
二、注重宣传,加强信息公开
各校要通过各种媒体和手段,在社区和学校张贴告广大群众,实行阳光招生,主动向社会公布以下信息: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学校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学校办学规模和办学条件基本情况、学校校长任职和教师队伍建设情况、特长生招生办法及拟招学生名单、学校办学特色、招生入学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等。
1.要按照“保持稳定、适度调整”原则,统筹做好辖区内各校点招生服务片区(区域)调整工作。本地划片招生入学方案(主要内容包括学校划片方案和招生入学工作安排)要报本级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后实施。原则上,各校在6月中下旬向社会公告学校划片招生工作方案,其中,蓥城城区由市教科体局在市级媒体上公布。各校划片方案与招生入学办法要同步在华蓥市教育网站上公布。
外来人口随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纳入年度招生入学方案一起公布实施。逐步建立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入学工作。
2.6月底,市教科体局要将编制的学校招生计划下达到每所学校。下达给学校的招生计划要能满足片区学龄人口和外来人口随迁适龄子女入学需求,学校完成片内生招生任务后的招生计划用于招收的外来人口随迁适龄儿童少年纳入片内生统计范围。
3.6月28日前,各校以公文形式将报经当地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通过的小升初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方案(主要内容包括初中学校服务片区、招生计划及本地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安排)一式两份报市教科体局教育股(各地同步报送电子版至qq群:63816771),由市教科体局集中在6月30日前报广安市教体局基教科备案。
三、合理安排,确保招生有序
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入学工作从7月开始,在8月31日前完成。各地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科学安排相关工作环节,保证学生秋季正常入学。
1.公布招生信息。进入暑期后,各地要启动招生工作,正式招生工作开始前,要向社会公布辖区内学校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入学办法、咨询方式、监督举报渠道、信访接待地等重要信息。
2.组织指导民办学校做好招生工作。积极帮助民办学校解决招生中遇到的有关问题。市教科体局将加强民办学校招生管理,认真审核学校招生简章,指导民办学校严格按照招生简章开展招生工作。
3.做好通知入学工作。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免试和通知入学制度, 8月25日前,各地要将入学通知书(或其他形式的通知方式)发放到就近入学学生手中,保证学生9月1日前凭入学通知书到学校报到。原则上,农村和乡镇学校服务区域的学生可持入学通知书直接到学校登记报名,具体通知形式和办法由各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蓥城城区采取发放印制通知书或由以校为单位公布录取名单(由学校通知家长入学报名后领取通知书)等形式及时间安排由各校自定,但各学校必须统一要求。
4.做好分班工作。9月1日前,各校要将新招学生分配进班。各校要积极试行新生入学“电脑随机分班”等阳光分班。各学校阳光分班办法在操作前要向社会公开,分班结果要在校内公示。
5.完成新生注册工作。开学后,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及时完成新生报到注册工作。
6.及时处理有关遗留问题。对9月1日未到校的适龄儿童、少年,各地要逐一清查,及时为返校对象注册学籍;对学生和家长反映通知入学对象的生校对应安排不准确的,各校要及时受理;对新学期开学前后到我市的外来人口随迁子女,要按照“两为主”政策及时安排学生入学;对跨省招收的学生,申请通过全国学籍系统进行跨省转学,确保学生取得学籍。
四、落实责任,规范办学行为
1.加强组织领导。各校要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领导,要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制度,及时组建工作专班,明确工作责任,制定详实方案,统筹部署实施,确保招生入学工作有序进行。
2.强化管理责任。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责任,根据义务教育法和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规定,保证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按时接受义务教育。各义务教育学校无论学校属性,都要遵循国家规定的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属地管理原则,自觉接受市教科体局的指导,积极配合,按时完成招生容量调查、生源分布状况调查、招生计划编报、入学通知书发放、新生注册等工作。凡有“大班额”的义务阶段学校,一律不得占用资源举办学前教育。
3.疏导合理择校。各地要积极引导人民群众就近入学不择校,要通过提高学校均衡程度、完善招生、管理等政策,引导学生及家长自愿到片区内学校就读。凡学校以借读生名义擅自招收的择校生将不予办理学籍异动,不享有本校正常招生学生相关待遇。要逐步完善公办优质高中指标到校分配生制度,在公办初中择校的学生不再享有参加优质普通高中指标到校招生录取资格的制度。各初中学校要积极宣传政策,尊重家长选择权利,对愿意择校的家长,要求每位家长签订不参加优质普通高中指标到校招生录取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交学生家长,一份由学校保存)。招生结束后,各初中要在开学后一周内将《学校一年级择校学生名册》报教育股备案。
4.保障特殊对象按时入学。为确保适龄人口义务教育权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强化统筹责任,对政策性特殊群体(如无户籍的适龄人口等),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由市市教科体局统筹安排入学,入学后享有片内生同等待遇。
5.严厉查处违规招生。任何学校(含民办学校)招生都必须遵循免试入学的原则,严禁组织学科知识和能力方面的招生考试,严禁委托或变相委托第三方组织学科知识和能力方面的招生考试,严禁将奥赛成绩或其他学科竞赛成绩作为招生录取依据。民办学校招生提倡通过考察学生成长档案袋、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随机排位等方式进行。对于超计划招生、超范围招生、组织或变相组织招生考试、招生乱收费等违规招生行为,一经查实,市教科体局要依法依规给予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给予学校扣减招生计划、开展办学整顿等处罚。
附件:1.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2.华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划片方案
3.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容量调查表
4.华蓥市小学六年级学生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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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蓥市教育科技体育局
201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