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普通高中,初中生源学校,华蓥职业技术学校:
经四川省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议,我市已被列入“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教育融合贯通培养改革试点”四川省教育综合改革项目(第二批)。为扎实推进改革试点工作,现将《华蓥市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教育融合贯通培养试点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校要对照《试点方案》,并认真落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管理办法》(川教〔2015〕17号)、四川省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四川省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的通知》(川教改办〔2015〕2号)等文件要求,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和推进机制,加强此项改革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扎实推进工作
各校要按照《试点方案》中明确的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提早谋划相关工作,要按照《试点方案》进一步完善细化本单位具体实施方案,突出针对性、操作性,确保改革试点工作取得实效。请华蓥一中、华蓥职校根据工作实际,细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于2015年9月3日前上报职成股。
华蓥市教育科技体育局
2015年8月27日
华蓥市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
教育融合贯通培养试点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全国、全省、全市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和《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实施意见》,深化高中阶段教育改革,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促进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资源共享,拓宽高中段学生的发展空间,构建多元化人才成长“立交桥”。
二、任务目标
通过试点工作,探索普通高中综合办学的实践经验,寻求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学分互认、学籍互转的,建立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融合衔接、互相贯通、多元立交、合作共赢的培养机制,满足学生升学、就业等发展需求,培育“基础宽厚、技能综合、素质全面、发展多元”的创新型、实用型、复合型人才。
三、实施步骤
1.2015年,在华蓥一中、华蓥职业技术学校同时试点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教育融合贯通培养工作。
2.2016年,总结开展试点工作的经验,形成《华蓥市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教育融合贯通培养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并在华蓥中学试点实施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教育融通工作。
3.2017年,总结前两年试点工作经验,完善《华蓥市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教育融合贯通培养工作管理办法》,在全市实施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教育融通工作。
四、主要措施
1.加强普通学校人生规划和技能课程建设。初中三年级每学年开设36课时的人生规划与职业指导课程,举办职业认知相关讲座和课外实践活动,培养初中学生生涯规划意识,做好进入高中阶段普职分流的指导。普通高中学校根据不同年级、班级开设人生规划与职业指导课程,组织学生到企事业单位、有关行业进行社会实践活动,努力提高学生的职业素养、持续发展能力和学生对职业的情感,加强对学生生涯自我规划能力培养,引领学生自主规划、主动发展,每学年开设不少于18课时。普通高中学校要利用好通用技术课程,充分利用我市中等职业学校课程和设施资源以及各种社会教育资源,促进学生技能学习和职业体验,满足学生多样化、个性化发展需求,减少学生个体成长的盲目性。
2.强化普通初中、高中和职校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普通高中一、二年级开设通用技术课,让普高学生熟知、认识通用技术,为普职融通打基础。普通初中、高中和职校可共同举办各类艺术节、技能节、读书节、运动会、夏令营等大型活动,通过校外参观、社会考察、名师讲堂、专家对话、跨校选课、网络课程等方式,加强普职学校间师生交流和学习,普通初高中学校可邀请职业院校骨干专业教师到校做职业认知、职业教育政策、职业素养、职业技能等方面的讲座或培训,引导和支持职业学校课程、教师、硬件设施等资源与普高共享。鼓励并支持普通中学教师向职业技能型教师转化,激发普高教师到实验室做研究,去职业学校学技能,下社区、农村搞调研等举措,实现从职能单一、培养单一类型的人才到职能多元化、培养多种类型的人才的转变。
3.允许并鼓励普通高中学校学生转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普通高中学校学生在高二第一学期末,可以申请到中等职业学校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组织对申报本校品行合格的学生进行有关科目测试考核,达到相关要求的学生,报市教育科技体育局审批后转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并在高二第二学期的5月份注册学籍。转学学生在原就读学校修习的学科课程学分计入转入学校学分,免修转入学校相关学科课程。
4.支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转入普通高中学校学习。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在高一第一学期末,可以申请到普通高中学校就读。普通高中学校组织对申报本校的品行合格学生进行有关科目测试考核,参加统一考试的学生数量一般不超过所在学校本年级全日制在校学生总数的15%,达到相关要求的学生,报市教育局审批后转入普通高中学校学习并注册学籍,录取学生数量一般不超过所在学校本年级全日制在校学生总数的5%。转学学生在原就读学校修习的学科和技能课程学分计入转入学校学分,免修转入学校相关学科和综合实践类课程。
5.实施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课程共享融通试点。鼓励试点学校实行学分制,并通过共享课程资源、教师资源和教育设施等形式实施普职融通教育。普通高中学校学生可选修职业学校技能类课程,职业学校学生可选修普通高中学校学科类课程,选修课程实行学分互认,纳入学生总学分。普通高中学校和职业学校应结合实际开发适合学生需求的跨校选修课程。充分发挥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各自师资优势,允许和鼓励优秀教师分别到普通高中学校和职业学校相互兼课,真正达到普职融通的效果。
6.加强对普职融通工作的领导。成立华蓥市普职融通改革试点领导小组,全面规划、统筹和指导试点工作。市教育科技体育局教育股、职成股负责协调全市普职融通工作。试点学校成立普职融通改革工作小组,制定试点工作实施细则,切实将工作落实到位。
附件:1.华蓥市普职融通改革试点领导小组
2.普通高中学生转入职业学校工作流程
3.职业学校学生转入普通高中学校工作流程
附件1
华蓥市普职融通改革试点领导小组
组 长: 马庆茂 华蓥市教育科技体育局局长、党委书记
副 组 长: 袁 涛 华蓥市教育科技体育局副局长
夏都明 华蓥市教育系统工会联合会主席
成 员: 谢家伦 华蓥市教育科技体育局教育股负责人
周小俊 华蓥市教育科技体育局教研室负责人
夏 川 华蓥市教育科技体育局职成股负责人
附件2
普通高中学生转入职业学校工作流程
(1)自主申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向所在普通高中学校提出申请。
(2)学校审核。普通高中学校普职融通改革工作小组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审定,确定学生名单,并在校内公示。
(3)测试考核。中等职业学校组织进行有关科目测试考核,达到相关要求的学生,报市教育科技体育局审批。相关学生必须品行合格。
(4)注册学籍。市教育科技体育局审批后的学生转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并注册学籍。转学学生在原就读学校修习学科课程学分计入转入学校学分。
附件3
职业学校学生转入普通高中学校工作流程
(1)自主申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向所在中等职业学校提出申请。
(2)学校审核。职业学校普职融通改革工作小组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审核,确定学生名单,并在校内公示。
(3)测试考核。普通高中学校组织进行有关科目测试考核,达到相关要求的学生,报市教育科技体育局审批。相关学生必须品行合格。
(4)注册学籍。市教育科技体育局审批后的学生转入普通高中学校学习并注册学籍。转学学生在原就读学校修习的学科和技能课程学分计入转入学校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