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宣传引导。集中开展建筑法律法规宣传活动3次,印发宣传资料500余份;安排流动宣传摩托车车4台,进村入户开展广泛宣传。
二是开展全面排查。由街道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国土所、建管办、安办等职能部门,对辖区控建区建(构)筑物进行全面调查,锁定现状,留存图片资料。
三是严查“双违”案件。街道建管办与村(社区)主任(监管第一责任人)共同履职,安排流动巡查员4名、村(社区)信息员9名。严查“两违”案件4件,拆除违建面积约700平方米。依照照相关规定,诫勉约谈相关人员4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