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中共华蓥市委政法委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市综治中心“雪亮工程”视频监控平台公益性岗位(编外临时聘用人员),共4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报名条件
1、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工作安排。
2、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18至35周岁。
3、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有相应的文字工作能力,熟悉办公软件操作。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受过刑事处罚、治安拘留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或正在接受调查审查的人员;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规定不得聘用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7日―8月11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
2、报名地点:华蓥市红星三路市政法委办公室,联系人:陈小刚,联系电话:13882644733。
3、报名方式: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近期免冠照片(红底)2张到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4、资格审查:由临聘领导小组负责资格审核,并将审查结果通知报名者本人,若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应聘人数1:3比例的,根据需要延长报名时间。
(二)考试
考试由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40%,技能测试占30%,面试成绩占30%。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以通知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准考证。
1、笔试:笔试测试时间90分钟,内容为法律法规及计算机基础知识。
2、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时间30分钟,采取集中上机操作考试的方式,内容为文字录入、排版及简易表格制作。
3、面试:根据考生的笔试和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职位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测试考生综合素质能力。
(三)考察: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名单,由临聘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的学籍档案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凡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四)公示:经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市委政法委、市人社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举报电话:4821073。
三、聘用管理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聘用单位按规定备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照考生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
2、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3、本次聘用人员由市委政法委统一管理考核,工作第一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核合格的,签订临聘合同协议,聘期一年,聘用期满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续签聘用合同。
4、聘用期间有违法行为以及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聘用。
四、工资待遇
(一)基本工资。根据广安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及公益性岗位补助政策,基本工资为2100元/月(含基础工资1450元/月,公益性岗位补助650元/月),以后根据人社部门政策再适时调整。
(二)社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政策标准,购买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单位部分,个人缴纳部分在工资中扣除,由用人单位代为缴纳。
(三)绩效考核。按照每人每年2000元的预算,年底根据考核结果按等次发放。
五、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本次临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26—4821073。
中共华蓥市委政法委员会
2017年8月4日